陈家华,在不知不觉的情况下认识了他,可能丑味相投吧。
他在我初三扮演着挺重要的角色。为我的生活添加一点色彩。
振小营长私吞营款不说,
圣诞除夕去教堂差点被洗礼不说,
被人赶着走的烧烤晚餐不说,
就说说他平人的好处吧。
他除了头比较大,挺义气,比较重色轻友,我就想不到多了。
缺点嘛。。。
还是别提了。
和他经历许许多多正常人体会不到的经历,汽车抛描,复杂的多角关系,
难忘的旅行,看着我们由昨天的无知,成为今天的先知,是需要很长的时间磨练的。
无论如何,我预知,就算我们七老白老了,我们还会做回昨天作过的东西,继续的疯狂,持续的白痴。
因为青年啊!热血啊!
哈哈哈哈哈哈哈!
ReplyDelete一流的形容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