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天,
我推了一份,
9 - 5pm 的工。
轻轻松松 RM 2200 一个月。
我还是喜欢我这分工。
一天超过8个小时,
放工后,
全身腰酸背痛,
偶尔还要受气的工。
1300左右 一个月。
对我来说,
薪水固然重要,
可是,
对工作的热诚,
才是更重要。
我做的工作,
必须是我喜欢的工作,
我不想每天拖着,“又要上班“
得心情去工作。
对我不好,对公司也不好。
最近发现,
在banquet 做工的,
个个都喜欢唱歌。
工作时,
都会不知不觉唱歌。
感染病吧~
呵呵
Subscribe to:
Post Comments (Atom)
我做的工作,
ReplyDelete必须是我喜欢的工作,
我喜欢!
等我回来记得请我去green box!
-.-" 你喜欢,为何我请客?
ReplyDelete因为你找到工还有拿了薪水!
ReplyDelete